礦車傾斜井巷運輸安全防范措施
(1) 按規定設置可靠的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,實現“一坡三擋”,加強檢查、維護、試驗,健全安全責任制。
(2) 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,在每次換鋼絲繩時,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。
(3) 對鋼絲繩和連接裝置必須加強管理,設專人定期檢查試驗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(4) 礦車要設專人檢查。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2倍于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。礦車的連接鉤環、插銷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。
(5) 礦車之間的連接、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裝置。
(6) 把鉤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,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的安全功能,檢查各礦車的連接情況、裝載情況、牽引車數,如不符合要求不準發出開車信號。嚴禁先打開擋車裝置后進行掛鉤操作,嚴禁礦車在沒有運行到安全停車位置就提前摘鉤,嚴禁在松繩較多的情況下把礦車強行推過變坡點,嚴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險作用的插銷。
(7) 斜井串車提升,嚴禁蹬鉤。行車時,嚴禁行人。運送物料時,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、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。
(8) 絞車操作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,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,操作時要準、穩、快,特別注意防止松繩沖擊現象。
(9) 保證斜井軌道和道岔的質量合格。
(10) 保持斜井完好的頂、幫支護,并使運行軌道干凈無雜物。
(11) 滾筒上鋼絲繩繩頭固定牢固,至少留夠3圈鋼絲繩,防止發生繩頭抽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