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的聯系信號,熟悉《安全規程》、《安全技術措施》及有關規定,并在工作中認真執行。
1、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、阻車器、擋車攔必須試驗、打油,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2、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、插銷、鏈環,完好者才能使用。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,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,確認礦車、鉤頭、插銷連接無誤,方能發出信號,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。
3、發信號時應清楚可靠,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信號,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信號。
4、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(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),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后才能摘掛鉤。
5、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,碼放、捆綁不好、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,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、捆綁結實,才能下放或提升。
6、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,要穩好礦車、不取鉤頭,防止下滑,使其上道,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,必須使用起道器,但在巷道的兩幫、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。
7、嚴格按照“行車不行人、行人不行車”的規定,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。
8、絞車道或車場內發生障礙要及時處理,不能處理的或發生斷繩、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。
9、在崗位上,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,不得在聯系工作中(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系時)發送信號,必須精力集中,細心操作。
10、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,不得發送開車信號,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,并且廢除本次信號,重新發送。
11、發出信號后,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,應立即發信號停止。
12、信號發出后,不得離開信號機旁,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,監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,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,發現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出停車信號。
13、與絞車司機聯系必須用礦統一的信號指令進行,即一停、二提、三下放、四慢,不得私自改變,也不得任意臨時規定信號。
14、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,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,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,離崗。
15、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,連接裝置、保險繩、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,靈敏可靠,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、壓傷、死彎、斷絲等不安全隱患,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,軌道是否安全可靠,確認無誤,符合提升要求,方可掛鉤提升。
16、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,串車時,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,做好自身安全保護。每次掛鉤完畢,必須對車輛各部位、三連環、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,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,檔車欄、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,一切正常才能發信號提升,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。
17、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,必須清理現場,收好工具,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、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,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。
18、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場,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,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。
19、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前,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。
20、串車進出車場,應做到目接目送,與信號工配合默契,以便做好隨時發出信號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