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維修制度
1、維修工是礦車設備的第一責任者,如果設備出現問題,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2、維修工必須熟悉礦車的型號、規格、參數、性能、結構、原理,必須掌握設備的運行方式,要保證設備完好和標準化工作,負責向組長提供所包設備的短缺配件及用料計劃,保證所包設備的正常運轉。
3、維修工必須做好日常檢查,保證檢修質量,每日要認真檢查所包設備、礦車的完好情況,并按周期檢查維修,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4、對檢查出來的問題需要處理時,必須積極主動向組長提出,由組長根據問題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,使隱患得以及時處理。
5、因工作不負責,影響正常生產,礦車維修工要承擔責任,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。
各類礦車檢查修理辦法
負責人:楊xx
井下 每日靜態檢查修理礦車一趟,大洞底信號站處每日全部檢查所有運轉 地設施。
坑口每日靜態全面檢查礦車一趟,底卸倉處動態檢查兩趟。
每日對各修車點進行檢查,安排協調管理考核。
安全設施檢查制度
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設施的使用、管理,保證斜井運輸安全,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:
1、軌道維護工負責斜井防跑車裝置、安全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。
2、安全裝備、安全設施實行包片制,做到分工明確,責任到人。
3、各防跑車裝置、安全設施要設置合理、且安設牢固、轉動靈敏、數量齊全,能夠正常使用。
4、軌道維修工要做好日常維修檢查,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落實。
5、若發生一次安全裝備方面的隱患未及時整改,每出現一次質量問題,扣責任人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