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連接裝置檢查獎罰的有關規定
1.礦車及連接裝置的檢查與落實由運輸段長負總責,連接裝置檢查由把鉤工(操車工)為主檢查人,每天由運輸段長指派專人對礦車進行檢查。
2.嚴禁礦車帶病運行,發現一臺對把鉤工罰款20元,發現三臺以上對運輸段長罰款50元。
3.把鉤工對每趟車輛要認真檢查,發現環鏈及插銷有一處斷裂或裂紋,立即停止拉放,將壞件換下報工區當班主任保存,上報公司,經公司安檢科認證后獎勵發現者200元。
4.運行車輛出現環鏈及插銷斷裂或裂紋及損壞現象,把鉤工如未發現,而其他人員發現,經公司認證屬實獎勵發現者200元。罰當班把鉤工100元。
5.對于及時發現、處理、杜絕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人員,獎勵人民幣2000元;對于隱患不報,聽之任之,一經查實,對相關責任人罰款人民幣3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