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斗式礦車主要有車箱、車架、開式輪對、連接插銷、連接鏈、翻轉軌、緩沖裝置、軸卡等組成。
1、車箱:由箱體板、端板、角鋼、帶鋼等焊接組成。材料的機械物理性能不低于Q235-A鋼。其技術條件符合《JB/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車箱鋼板及型鋼鉚焊前應校平直,車箱制成后表面的平面度不得超過3‰(小于1000mm按1000mm計算),但最大不得超過6mm。車箱口兩對角線之差不得大于6mm。兩端翻轉軌應對稱于車箱縱向中心面安裝,其對稱度公差為4mm,其上下位置尺寸偏差亦不得大于2mm。
2.車架為一金屬結構,能承受牽引力、自動力、礦車之間的碰撞力和鋼軌沖擊力,由槽鋼、碰頭座、軸卡等焊接組成。其技術條件符《JB/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車架用型鋼應在鉚焊前進行校直、其直線度不得大于1.5‰,車架制成后兩對邊應相互平行,其平行度公差為邊長的2‰,車架平面度公差為車架長度(不包括緩沖器)的2‰,但最大不得大于5mm。車架制成后,四軸架支承面應在同一平面上,同一軸上的兩軸架中心面應垂直于車架縱向中心面。車架上同一側兩軸架(軸卡或有垂直緩沖彈簧的軸架導框)中心線間距離與相對側兩軸架中心線間距離之差不得超過2mm,兩對角軸架間的距離之差不得大于3mm)。車架牽引裝置的中心面應對稱于車架縱向中心面,其對稱度公差為不大于6mm。
3.翻轉架應對稱于底架縱向中心面安裝,翻轉架內側面應垂直于底架水平面,其垂直度公差為翻轉架高度的5‰,兩翻轉架內側面應相互平行,其平行度公差為3mm。
4.開式輪對:由車輪、軸、軸承等組成。其技術條件符合《JB/T6992-1993》的規定。輪對裝配前,應清理鐵屑和堵塞物,并清洗各零件;
5、軸承裝配時,應采用無沖擊負荷的方法壓入;裝入軸承后,車輪轉動靈活。車輪踏面硬度表面熱處理硬度為≥40HRC。輪對密封裝置嚴密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