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礦井下礦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
一、概況
我礦井下運輸方式為電機車牽引礦車運輸和人力推車運輸,主要運輸線路為1840水平集中運輸大巷和1925水平總回風巷,為確保運輸的安全及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,特編寫該安全技術措施。
二、運輸路線及巷道支護方式
1、主要運輸線路有兩條分別為:1、1840水平集中運輸大巷(即主井井底車場至C9煤回風上山下口),該段巷道主要支護方式一段采用工字鋼支護,另一段采用錨噴加錨網聯合支護,總長為710米;2、1925水平總回風巷,(即副井井繞道至C9煤回風上山上口),該段巷道支護方式主要采用工字鋼支護,總長為775米。
2、運輸路線圖示:
(1)副斜井井底車場
1840集中運輸巷 一采區運輸石門
(2)主斜井井底車場 1840集中運輸巷 一采區運輸石門
(3)1925水平車場 1925水平繞道 四上山上口
三、人力推車運輸
1、上崗條件
(1)推車工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,考試合格后,持證上崗。
(2)推車工必須熟悉工作范圍內的巷道和軌道狀況,能正確進行人力推車,熟知推車安全注意事項,能夠共同進行掉道等一般故障處理。
2、運輸技術要求
(1)一次只準推1輛車。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。同向推車的間距,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‰時,不得小于10m;坡度大于5‰時,不得小于30m;巷道 坡度大于7‰時,嚴禁人力推車;
(2)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。在開始推車、停車、掉道、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,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、彎道、巷道口、風門時必須降低推車速度,推車人必須及時大聲喊叫或發出警號;
(3)推車時頭戴礦燈,站在礦車側后方,密切注視前方,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;
(4)過風門時不準用車頂撞風門,應先打開風門,車過后將風門關好,不得將兩道風門同時打開;
(5)嚴禁蹬車、放飛車;
(6)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,確需停放時,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穩住;
(7)需扳道岔時,必須先停止礦車并穩住,車通過后再停車將道岔恢復原位;
(8)礦車嚴禁裝運礦工鋼支架和長木料,短的材料可以放在礦車內運輸;
(9)材料運輸車在運輸礦工鋼支架和木料時運料高度不能超過1.2米,若超過這個高度則禁止放車及掛鉤。
3、運輸安全措施
(1)開始推車及臨近停車點時必須慢行。
(2)1840集中運輸巷因巷道彎道、坡度起伏段多,人力推車時應注意車速不能過快,推車時必須密切注視前方,通過一采區運輸石門入口和副井井底車場入口時必須慢行,并發出警號。
(3)主井井底車場附近巷道斷面小,推車時必須慢行,通過彎道時推車工必須發出警號,同向推車的間距不得小于10米。
(4)1925水平總回風巷人員通行頻繁,推車時必須必須慢行,同向推車的間距不得小于10米,在發現人員或障礙物時必須及時大聲喊叫或發出警號。
(5)1925水平總回風巷嚴禁將礦車長時間停放在車 場及巷道內。
(6)推車通過1925水平風門時,不準用車頂撞風門,應先打開風門,礦車通過后將風門關好,不得將兩道風門同時打開。
(7)推車時,推車工的手不應放在車幫上,而應握住固定在車上的把手,以防手被擠在礦車車幫與支架之間。人不要站在軌道正中,應偏向一側,以便后面來車能及時躲避。
(8)推車時若發現后邊車聲增大等異常現象,應迅速躲避并及時大聲喊叫或發出警號。
(9)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。確需停放時,必須打好下坡方向的阻車器。
(10)在車場或調車道停放礦車時,停放的礦車不得壓道岔,必須錯過道岔2m以上。
(11)車掉道后要及時將其恢復上道。上道時采用小鋼軌、撬棍等進行復位。抬起一頭上道后再抬另一頭。
(12)抬扛礦車恢復上道時,人員只準站在礦車的側后方,嚴禁站在側面,幾人同時協調操作,動作一致,嚴禁單人操作。
(13)礦車推到位后,要可靠制動。
4、收尾工作
(1)收工時將空、重車分別穩妥停放在相應的空、重車道上,并清理沿途雜物,搞好巷道文明生產。
(2)按規定進行交接班,交清巷道、軌道、礦車完好等情況,填寫交接班記錄。
四、電機車運輸
1、電機車司機上崗條件
(1)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持證上崗。
(2)電機車司機必須熟悉工作范圍內的巷道和軌道狀況,能正確操控電機車,熟知開電機車的安全注意事項,能夠共同進行掉道等一般故障處理。
2、運輸技術要求
(1)必須定期對機車進行檢修,并經常檢查機車各部件完好情況,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發現機車的閘、燈、警鈴、連接裝置、撒沙裝置等電器設備有失爆現象時,嚴禁使用該電機車。
(2)電機車在啟動前必須發出聲光信號,以提醒前方或周圍人員注意安全。機車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必須前有照明,后有紅燈。
(3)電機車在運行過程中必須有跟車工。
(4)機車必須運行在列車前端,司機必須目視前方,遇到軌道道岔處、彎道或前方障礙物時,必須降低速度,發出聲光信號,進行安全確認,發現情況立即減速,非特別情況,嚴禁緊急剎車。在通過有機電設備巷道時,必須減速行駛。
(5)、嚴格按照規定掛車,重車數量不得超過8輛。
(6)電機車司機不得讓任何人乘車,
(7)不得運送超高、超寬物料。
(8)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定操作。
3、運輸安全措施
(1)電機車司機在運行過程中一定要精力集中,隨時注意運行前方,在過道岔、一采區運輸石門口、彎道處或前方有行人時,必須提前減速并大聲喊叫或打鈴,慢速通過。
(2)機車運行過程中,跟車工必須提高警惕,若發現后面來車,必須及時吹哨子,并做好避讓的準備。
(3)1840集中運輸巷因巷道彎道、坡度起伏段多,在人力推車時應注意車速不能過快,開車時必須密切注視前方,通過一采區運輸石門口和副井口時必須慢行,并打鈴。
(4)主井井底車場附近巷道斷面小,機車通過時必須慢行,通過彎道時電機車司機必須大聲喊叫或打鈴。
(5)1925水平總回風巷人員通行頻繁,電機車通過時必須慢行,發現人員或障礙物時必須及時大聲喊叫或打鈴。
(6)1925水平總回風巷嚴禁將礦車長時間停放在車場及巷道內。
(7)在車場停放礦車時,停放的礦車不得壓道岔,必須錯過道岔2m以上。
(8)機車運行中,出現礦車掉道后,跟車工要做好避免前后來車的安全警示工作,并及時將其恢復上道。上道時采用小鋼軌、撬棍等進行復位。抬起一頭上道后再抬另一頭。
(9)抬扛礦車恢復上道時,人員只準站在礦車的側后方,嚴禁站在側面,幾人同時協調操作,動作一致,嚴禁單人操作。
(10)每趟運輸時,電機車司機必須對電機車的完好狀況進行全面檢查,各種保護和設施必須齊全完好。
(11)車輛過1925水平風門時,必須設專人看管風門,兩道風門不準同時打開,車輛不得頂撞風門。
(12)長時間停車時,要用手閘進行可靠制動。
(13)臨近停車點時必須慢行,長時間停車時,要用手閘進行可靠制動。
4、收尾工作
(1)收工時將空、重車分別穩妥停放在相應的空、重車道上,并清理沿途雜物,搞好巷道文明生產。
(2)按規定進行交接班,交清巷道、軌道、礦車完好等情況,填寫交接班記錄。